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三角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2023年第四季度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在浙江建德召开。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就 2023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画介绍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情况。他指出,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理念,协同推进长三角监管协作,大力推进食品生产领域智慧监管、风险治理、监督检查、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等工作。下一步,浙江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将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聚力推进协同监管、协同共治、协同发展,构建“1+3+4+4”工作体系,即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1个主抓手,紧抓“基础性、产业化、安全感”3方面导向,实施4 个专项行动,做好4项具体工作,推动浙江食品安全现代化先行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与会代表就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司《关于支持长三角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研讨并作交流发言。《意见》提出,支持长三角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长三角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支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联防联控;支持长三角数字化追溯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级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基地;支持建立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快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用,保障长三角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实施。(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