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兰察布市使用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数据中心系统的大数据采集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00%归集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检查结果等相关涉企信息,形成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档案库,通过判定规则实现乌兰察布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自动评定,建立“以信用档案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为载体、以动态监管为手段、以场景应用为创新”的新型长效监管模式,达到精准定位、精细管理、优化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的目的。
构建信用机制。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档案建设、分类评定、监督管理、协同监管等作出了规定,搭建出乌兰察布市食品生产监管领域信用监管的制度框架。归集信用信息。乌兰察布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以企业基本信息、监督管理信息、社会监督信息等为基础归集形成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电子信用档案,并依据信用信息的变化进行信用分类的调整,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底数更清、情况更明。
实施自动分类。在自然年中,系统每日会自动从行政许可系统、抽检系统、风险平台、投诉举报系统和信用监管系统获取相关数据,系统将自动根据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精细化评分规则计算评分,根据得到的总分对企业进行分类,客观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当食品生产企业修复了相关违法违规事件以后,系统会再次重新评定等级,并降低修复后的企业风险等级,以实现精准管控和优化监管的目的。
实施差别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依据信用分类结果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实现区别对待、差异处理、精准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监管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监管频次;将监管资源用于高风险企业,监管靶向更加精准。同时印发《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 “双随机 一公开”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工作方案(试行)》,根据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优化抽取比例、调整检查频次。
推进联合惩戒,激发市场活力。乌兰察布市创新印发《乌兰察布市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联合十二个部门,通过一系列的联合奖惩措施,从银行贷款、政策约束、日常监管等方面发挥信用约束和激励作用,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乌兰察布市探索建立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构建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能够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客观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