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散装液态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液态调味品、糖浆糖蜜、食用酒精、浓缩果汁等)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压实液态类食品生产、销售、购买,罐车运输与清洗各环节各方责任,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散装液态食品全环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宣教先行,打好安全“预防针”
针对新的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质检中心于今年2月20日、4月25日两次举办宣贯培训,为全市预包装螺蛳粉、酱腌菜等重点食品行业330余家企业及小作坊提供政策解读,围绕食用植物油运输环节,模拟散装油罐车装卸操作,详解运输容器清洁度检测、温湿度监控等23项技术规范,帮助企业建立运输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同时,针对培训中企业提出的“如何规范接收罐车的散装植物油”等问题,培训专家依据GB 44917—2024条款,现场解释罐车接口密封性检查、运输温度记录核验、油品残留检测等关键操作要点,明确留样标准,帮助企业厘清思路,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自查自纠,拧紧企业“安全阀”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立足各自监管工作职能,排查摸清全市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发货方、收货方、承运方底数,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组织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开展自纠自查,指导三方结合实际,按照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车辆(或容器)、运输过程、交付控制、卸载入库、委托运输等各环节管理规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制定各环节记录台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开展培训及考核。
全过程检查,织密监管“防护网”
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职责,对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各环节开展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较为集中的路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类专项,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大对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管理的监管。两部门重点对散装液态食品运输承运方是否按照规程严格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并做好清洗记录留档工作、收发货方是否对运输车辆(或容器)开展日常检查及交付装卸检查、是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台账记录、是否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委托运输是否签订委托合同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针对食用植物油,要求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的发货方、承运方及收货方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的相关规定。
通过开展散装液态食品全环节监管,有效规范了散装液体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保障了食品源头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使用车辆或容器运输交付散装液体相关食品企业60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卸载入库制度不全、无随货记录和查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的16家企业责令整改,现15家企业已整改完毕。
柳州市将结合各类专项检查,持续开展散装液态食品全环节监管工作。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筑食品安全防线。(来源:柳州市场监管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