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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包头市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26-02-28  浏览次数: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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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万物复苏,新学期的钟声即将敲响。为切实筑牢开学前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餐饮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郑重提示:

 

落实主体责任,筑牢防控根基

1.积极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并严格执行陪餐制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要统一组织招标,建立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资质审查、考核评价和退出制度机制,严禁转包、分包。

 

3.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管理。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规范分餐操作,确保食品配送过程安全。学校要定期查看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加工制作、食材贮存、环境卫生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

 

4.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经营行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不得超范围经营。

 

聚焦重点环节,全面自查自纠

1.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要在开学前对食堂、后厨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校验冷冻冷藏、保温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对操作区域、就餐场所及餐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保洁,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全面检查库房和加工场所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物品并做好登记,重点关注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易受潮霉变的食材。

 

2.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确保每名从业人员上岗前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3.严格规范操作。采购时,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查验供货商资质,索取票据凭证,在蒙食链系统开展食品原料信息化追溯。贮存时,食品原料要生熟分开、隔墙离地存放,贮存散装食品时,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加工时,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原料食材分类洗净,刀具、砧板分类使用,食物需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

 

4.加强复用餐饮具管理。严格遵循分类、去残、浸泡、洗涤、冲洗的操作规程。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餐饮具消毒应以物理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受到二次污染。

 

倡导节约用餐,落实智慧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培训。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师生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食品浪费行为,养成按需取餐、使用公筷公勺的健康就餐习惯。

 

2.完善投诉举报、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在食堂、用餐区域等显著位置公布12315、12345等投诉电话,设置食品安全投诉站,举办“食堂负责人接待日”活动,及时了解师生诉求。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等监督机制,鼓励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包头市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平台小程序参与线上监督,共同打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3.配合监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改善食堂环境条件,积极接入包头市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平台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希望各学校食堂、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携手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来源: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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