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将至,熟肉制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易引发食源性疾病,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为有效防控熟肉制品中的微生物污染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现结合辖区实际,就经营环节有关风险防控要求提示如下:
一、严格进货查验,确保产品可溯
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要求,留存供货者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凭证,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文件、超过保质期及腐败变质等感官异常的肉制品。
二、严格储运管理,确保温控要求
销售散装熟肉制品及需冷藏保存的真空包装熟肉制品时,应配备与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转,严格按照产品标签标示的温度条件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三、严格操作条件,确保环境整洁
散装熟肉制品切割、分装等简单处理,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操作,应当配备具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及保温或冷藏功能的设施,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晨检制度。
四、严格安全自查,确保责任落实
应定期检查在售产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感官异常,产品真空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针孔、漏气或鼓胀现象,严防因包装失效导致产品受微生物污染。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产品的,应及时下架处置。
五、严格标识公示,确保信息真实
销售散装熟食制品应在其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或延长保质期。网络销售熟肉制品时,应确保线上发布食品信息与标签一致,不得利用图片修饰、文字暗示或名称混淆等方式,使消费者对产品原料、成分、产地或工艺等产生误解或作虚假宣传。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各熟肉制品经营者应自觉守法经营,对照风险提示开展自查及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及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等,对肉制品经营者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风险隐患且拒不整改,涉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来源:河东市场监管微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