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乐山市食品安全禁止从业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乐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三个明确”构建食品安全 “行刑衔接+从业禁止”全链条预防惩治机制。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协作机制》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强化现有“行刑衔接”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反向衔接”,着力解决由于各部门之间信息壁垒造成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难以落实的问题,从源头上堵塞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禁止监管的漏洞。
明确从业禁止流程。《协作机制》明确了人民法院要及时将已经判决生效的食品犯罪案件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从业禁止处罚,并将相关信息全面同步到市场监管、公安、行政审批以及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形成“从业禁止+信用惩戒+市场准入限制”闭环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已对 65 名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作出了从业禁止处罚。
明确部门协作机制。《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会商、案件移送、支持配合、信息发布等七项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汇总各部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